标题:关于选聘保亭县南林乡南通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财务决算编制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569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3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3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测绘开发整理中心
关于选聘保亭县南林乡南通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财务决算编制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南林乡南通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整字〔2018〕3号)、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苖族自治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时办法的通知》(保财〔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 聘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测绘开发整理中心。
二、委托事项: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投资概况:(单位: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总投资 | 工程施工 中标价 | 结算申报 金额 | 财务决算编制费 | 备注 |
2 | 保亭县南林乡南通洋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 15526940.21 | 12656401.91 | 11938334.71 | 55000.00 |
四、资质及要求
(一)独立法人,具备相应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在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我省有土地整治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服务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服务,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等。
(二)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费用包干价55000.00元,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以具体金额报价,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委托合同价款以投标中标价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事宜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机构,有意者请于2021年7月30日17时30分前携带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副本)、工商执照(副本)、项目经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委托书或合同为准)等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到保亭县城文明中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测绘开发整理中心报名(报名时,将对来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进行审核,一致后方可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石嘉冀,电话:13876526485;纪检监督人:郑婷,电话:1880893405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测绘开发整理中心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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