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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L1-04-4、ZL1-04-5、ZL1-06-7地块局部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zrzyhghj/2021-00864 分  类:公示公告 /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L1-04-4、ZL1-04-5、ZL1-06-7地块局部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什玲镇什东村和水贤村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内,依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海 南省重点项目清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水贤、什东村小组生态搬迁实施方案》提出以“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和区域生态修复双赢”为目标,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什玲镇抄寨村委会水贤、什东2个村小组,共计68户351人的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安置地选址在什玲镇镇墟农贸市场北侧,总用地面积约66亩,在安置地规划建设搬迁户安置房、商业街铺面、什玲镇新农贸市场、文化室及文体场所、 “五网”基础设施,再预留部分产业发展用地。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什东村、水贤村)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拟用总用地面积43568㎡,拟建总建筑面积23705㎡,其中:联排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5211㎡,商业建筑面积5988㎡(其中:1栋地上3层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000㎡,2层商业街建筑面积2988㎡),2层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9㎡。

根据现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安置区属ZL1-04-4、ZL1-04-5、ZL1-06-7地块,控规的用地性质包含:二类居住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总建筑面积4661㎡,不能满足安置区商业的建设要求和预留产业用地要求。

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ZL1-04-4、ZL1-04-5、ZL1-06-7地块局部规划条件修改,拟修改后具体情况:ZL1-04-4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25529.69㎡,容积率≤0.7,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5%,配建机动车位0.5个/100㎡计容面积,配套设施为公共活动中心;ZL1-04-5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3054.73㎡,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0%,配建机动车位0.5个/100㎡计容面积;ZL1-06-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2755.13㎡,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配建机动车位0.5个/100㎡计容面积;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30天(2021年10月28日至此2021年11月26日)

二、公示地点: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baoting.hainan.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1021341118@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资规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572300

2.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83669632 联系人:洪仕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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