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保亭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zrzyhghj/2023-0153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发文字号:保自然资函〔2023〕416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保亭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16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
李启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响水镇陡水河村委会金灶村小组土地问题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经查实,我县陡水河村委会金灶村,村址坐落于五指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其生产用地跨越保亭县和五指山市两个市县的行政辖区。跨入保亭县区域内的土地在2003年至2004年土地确权期间,县政府已为陡水河村委会金灶村颁发了《集体所有权证》,宗地编号为46003510400170,面积为152456.9平方米。跨入五指山市行政辖区内土地,根据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跨市、县插花地(飞地)土地确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土环资籍字〔2003〕32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六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执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规定,不得超越行政管辖范围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规定,五指山市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和发证权限属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建议金灶村小组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申请,为金灶村小组在五指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用地和生产用地给予确权登记发证。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的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局进一步的改进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
抄送: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邓建光。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8764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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