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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开选聘BT-2023-37号、BT-2023-38号地块土地出让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zrzyhghj/2024-01467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BT-2023-37号、BT-2023-38号地块土地出让社会

中介机构的公告

我局拟于近期向社会出让BT-2023-37号地块、BT-2023-38地块,土地出让工作将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上述2宗地块土地出中介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BT-2023-37号地块位于保亭县响水镇,土地面积21.25亩;

BT-2023-38地块位于保亭县响水镇,土地面积19.57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11日至202411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3666228

四、报名要求

(一)上述2宗土地出让工作均要求在网上进行全流程操作交易,参加报名的中介机构需熟悉操作相关全流程交易并具备土地招拍挂出让相关资质;

(二)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三)本次公告拟选聘2家土地出中介机构,每家机构负责其中一宗地的土地出让工作。

五、报名条件

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企业的简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招拍挂出让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近一年同类项目业绩目录,如果是委托报名的,需出具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受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报名时无需提供电子版报名材料,选聘结束后中选机构需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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