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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地即交证”保亭开启不动产登记新模式

索  引  号:zrzyhghj/2025-00061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发布机构:

   “交地即交证”保亭开启不动产登记新模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广“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将土地测绘、权籍调查等环节从“供地后”提前到“供地前”,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高质量发展。  

     通知显示,该方案适用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条件下,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供地项目。

   出让土地“交地即交证”办事流程  

    (一)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在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过程中,将完成征收土地协议书、收回土地协议书推送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在土地出让前,将拟出让地块相关材料推送至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由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委托测绘机构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并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将不动产地籍调查结果提前审核入库。  

    (二)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室将拟出让地块开展土地测绘和权籍调查的费用报至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由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在土地出让方案中纳入土地开发成本。     

    (三)土地出让后,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局开发利用室将出让地块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 用地单位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申请后即刻启动审核登簿发证程序,确保在1小时内办理发证,实现“交地即交证”。  

     保亭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10月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优化政务服务,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财产登记成本,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经保亭县政府同意,自10月9日起,决定在保亭全县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通知显示,企业或群众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即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工本费10元/件、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登记费550元/件;保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实行零收费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的,以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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