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索 引 号:zrzyhghj/2025-00332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保亭县工业建筑开发建设,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根据《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琼企促进组〔2020〕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通知》(琼府〔2023〕9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办法》。《办法》适用于保亭县范围内建设及分割转让的工业用地产业用房,明确了工业用地产业用房的认定标准、转让条件及分割转让程序。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次将重点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内与《办法》相关的利益相关群体。
2.主要事项:
(1)《办法》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办法》对当地企业和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办法》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办法》的态度和建议;
(5)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四、评估主体及评估公司联系方式
风险评估主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胡工
电话:83666228
电子邮箱:Btyd88@163.com
第三方稳评机构:广东知恒(海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郑律师
单位电话:13750038279、15203642090
电子邮箱:382259333@qq.com
五、公示说明
公众对《办法》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风险评估主体或第三方稳评机构提出。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暂行管理办法(送审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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