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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保城镇居民委员会)

索  引  号:zrzyhghj/2025-00420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发布机构: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8-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保集有(2004)字第757号

保城镇居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

46003510100120

保亭县保城镇居民委员会

证书原件无法收回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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