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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单位预算

索  引  号:008240906/2024-00030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保亭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布机构:

202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职责是贯彻执行学前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入园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合理有效的制定各年龄段的一日生活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使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达到德、智、体、美等和谐发展。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本单位实行本级部门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4.2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2.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0.56万元、上年结转1.58万元;支出总计272.14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9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27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13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做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支出196.87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55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5.07万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类)21.65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为19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5万元,主要工资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收入数为1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9万元,主要是人员养老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收入数为9.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万元,主要是人员类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4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三、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

公用经费3.3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收支总预算544.28万元。

七、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收入预算272.14元,其中:上年结转1.58万元,占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56万元,占99.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8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八、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支出预算2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5万元,占91%;项目支出25.69万元,占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8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乡中心幼儿园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2.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重点项目0个,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南林乡中心幼儿园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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