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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3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

索  引  号:428815921/2023-0000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5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5日 发布机构:


202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 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林业服务中心主要只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依法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计划、规划;协助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工作、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 试点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公民义务植树、林地绿化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预测预报等工作; 依法依规承担古树名木、特定林木保护工作。

(三)负责提供林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 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抓好林业调查、设计等技术性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全县森林、 湿地资源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国有林场进行森林资源 管护;协助开展林长制、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工作;协助 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县林业局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 林业产业发展计划、规划,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和调查, 以及为全县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五)协助县林业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巡护防控、防 火设施建设和指导开展全县森林火灾防治等工作;协助县林业局 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林业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优良树 种、品种、良种及林业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开展林业 — 3 — 技术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林场、苗圃建设技术服务、 指导工作;负责保护优良乡土树种,以及林木种苗产前、产中、 产后等各环节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 作。承担林业质量检验、监测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林业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5.3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387.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38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87.6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万元,农林水支370.86万元。

二、关于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69万元,因为是今年新增预算单位,当年规模变化情况上年预算数没有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4万元,占4.34%;农林水(类)支出370.86万元,占95.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4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主要是新增单位。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19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项)2023年预算数为56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67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单位

   三、关于林业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上年对比数,计划接待10125人。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

(二)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因为是今年新增预算单位,当年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没有对比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林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75.38万元。

七、关于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8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69万元,占100%,主要是新预算单位没有可对比数。

八、关于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8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4万元,占56.89%;项目支出167.15万元,占43.11%;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主要是新预算单位没有可对比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林业服务中心本级关运行经费预算47.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林业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县林业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县林业服务中心有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8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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