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索 引 号:428815921/2024-00082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拟在响水镇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以“自愿、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管护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2名,
1、管护地点位于响水镇什龙村委会南春电站(567-677小班),管护面积3083.85亩
2、管护地点位于响水镇陡水河村委会毛真山(10-57小班),管护面积3265.35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热爱林业,熟悉本地区山情地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户口在我县而且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4.有E或D牌(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5.林学相关专业、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居)干部;
7.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请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当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林业局三楼林业改革监督室
(三)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前进行密封):
1.《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需要有村委会(居、社区)管护站和乡镇政府作推荐意见);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页、E或D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如获得奖励和技术职称一并提供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专职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
(二)聘用后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如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评定基本称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劳务费3000元/月,油料补助300元/月,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温补助,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劳务费中扣除)和团体意外险,并配备工作必须的劳保用品。
(四)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32309813
附件: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