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754391024/2023-00292 分 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保亭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机构: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第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杭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保亭文化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传承保护苗文化,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发展,加大对黎族苗族文化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及激励措施。出台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保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奖励办法》,以及重新修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二是成立县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各乡镇政府为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非遗保护全过程管理。三是健全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正常开展。积极争取国家、省非遗保护工作专项资金,用于非遗重大项目的研究、资料与实物收集、传承单位的补助等。2022年中央和省资金127.9万元。四是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品牌。利用“三月三”“嬉水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积极开展嬉水节黎族苗族服饰创意设计大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设计活动、“三月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展示活动及集市活动、保亭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保亭民歌比赛等活动,以及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乡村等活动;五是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我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创新开发黎苗文创体验项目,谋划打造保亭非遗文化空间、神玉岛旅游区(二区)、文创品牌活动培育等项目。目前保亭非遗文化空间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施工图正在编制;六是指导帮助建设非国有博物馆。“槟榔谷波隆民俗博物馆”位于保亭县三道镇甘什村内,建筑面积13654.04㎡,展厅面积12654㎡,共有文物3349件(套),截止2023年6月,该馆已完成民政部门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注册,正在推动完善备案手续;七是推进苗族文化挖掘工作。2022年挖掘公布“苗族民歌、苗族婚礼、苗族传统招龙舞、苗族传统盘皇舞、苗族传统刺绣蜡染技艺”五项县级非遗项目保护名录;2023年5月联合县博物馆到陡水河村委会苗绣坊、毛真村和神玉岛景区实地勘察建设苗族博物馆项目等事宜,研究分析该项目采取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建设(民营博物馆)运营模式利弊。目前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积极利用该政策应道支持社会力量投入民营博物馆建设。同时积极谋划政府投资项目,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保亭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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