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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754391024/2023-00295 分  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保亭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机构:

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

39委员提案的答复


万日坤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保亭文化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黎族、苗族歌曲进校园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目前,我县确定了“三区三地”的战略目标,培育十大特色重点产业,积极打造黎苗文化保护传承展示体验地。我局也采取相应的措施,大力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发展,加大对黎族苗族文化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及激励措施。出台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保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奖励办法》,以及重新修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二是成立县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各乡镇政府为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非遗保护全过程管理。三是做好民歌的保护措施。组织专家对民歌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整理资料,用文字、照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建立数据库;县财政每年安排非遗保护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拨付县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为我县民歌保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目前,我县已收录300多首民歌。四是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品牌。结合民族节庆活动“三月三”“嬉水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庆活动搭建宣传展示平台,举办传统非遗项目技艺展示、民歌比赛等活动,积极打造成民族文化品牌。五是建成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馆和展示基地。保亭已建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陈列馆、黎锦传习所、黎族竹木器乐传习所,以及黎族织锦传承村。同时,还打造了南林乡非遗馆、加茂黎锦技艺传习所、什玲界村黎锦坊等。目前正在打造“黎苗文化传承保护展示体验地”,保亭非遗文化空间项目选址在七仙文化广场南部廊亭,利用现有廊亭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成市民及学生日常可参与的开放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六是加大民歌的挖掘与保护,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截止至今,全县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4项,省级3项,县级14项(包含海南黎族民歌、海南苗族民歌),下一步将根据修订修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挖掘和培养海南黎族和苗族民歌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同时,积极保亭县黎族苗族民歌传唱活动、举办“三月三”保亭县黎族苗族民歌比赛等活动。七是进一步推动民歌进校园。目前已在三道镇中学设立“黎族竹木器乐培训基地”,每年对外招生,并在全县10所中小学校开设黎锦技艺实践课,培训青少年黎锦技艺爱好者,已累计培训学员8000余名,其中新星中学被列为“海南省非遗保护基地”。下一步将吸取黎族竹木器乐、黎锦进校园等经验,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加大民歌教师队伍的建设。通过每年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培训、加强与各市县的合作交流,以及举办校园黎族苗族歌曲比赛活动,推动加快民歌进校园。

再次感谢您对保亭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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