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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县民族事务局单位预算公开

索  引  号:mzswj/2025-00007 分  类:民族、宗教 发文机关:保亭县民族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发布机构:保亭县民族事务局

2025年县民族事务局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民族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负责督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在本县的贯彻落实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参与拟定全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承办县政府主办的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全省性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6、负责落实民族教育政策,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拟定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民族工作和队伍建设。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族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民族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部分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族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4.9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92.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2.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92.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6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2.81万元,主要是减少省级和县级财政下拨的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经费,2024年活动已圆满结束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98万元,占90.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4万元,占2.92%;卫生健康(类)支出11.96万元,占4.09%;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1.02%;住房保障(类)支出5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3.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4.5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省级和县级财政下拨的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经费,2024年活动已圆满结束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变动减少。

三、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民族事务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民族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520

(二)民族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0

五、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民族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族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84.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25.6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省级和县级财政下拨的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经费,2024年活动已圆满结束

七、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族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292.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92.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2.8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省级和县级财政下拨的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经费,2024年活动已圆满结束

八、关于民族事务局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族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2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1万元,占27.15%;项目支出213.06万元,占72.8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2.8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省级和县级财政下拨的三月三主会场活动经费,2024年活动已圆满结束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5民族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民族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民族事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民族事务局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92.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中本单位重点项目0个,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5年民族事务局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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