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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8240850/2021-00015 分  类: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 /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发布机构: 文件状态:

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依法拟定本县有关水务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拟订全县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污水排放及水务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依法行政水资源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县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四)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水功能区划并提出水域纳污能力以及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河道、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严禁在河道里投毒、电鱼、毒鱼、炸鱼、载流等破坏水资源现象;协助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五)组织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和城镇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局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河道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

(七)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审查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指导城镇供水、排涝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镇供水价格核定工作。

(九)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护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各农(茶)场间的水事矛盾,处理水事纠纷。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水务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指导全县水务队伍建设。

(十三)检查指导各乡镇水利工作,指导乡镇水利站业务工作,协助建立健全农村水利水保机构。

(十四)负责对全县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管。

(十五)负责水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县七仙岭温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县水泥预制厂、县自来水公司及农电公司、水利站。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县水务服务中心内设六个职能岗:

(一)办公室

(二)宣传政策法规(水政监察大队)

(三)规划计划管理

(四)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

(五)供水节水管理

(六)建设与管理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单位本级,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37.2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368.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66.76万元、上年结转11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137.78万元、上年结转82.5万元;支出总计6368.6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398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其他支出76.2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48.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49万元,主要是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2万元,占0.54%;卫生健康(类)支出45.04万元,占1.09%;农林水(类)支出3986.52万元,占96.09%;住房保障(类)支出18.4万元,占0.44%;其他支出(类)支出76.2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4万元,主要是有2名人员调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主要是减少1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主要是有2名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7万元,主要是有2名人员调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0.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4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工资、补贴、差旅费等各项资金的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工程项目审计中介费。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水毁修复工程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是增加水库大坝白蚁防治项目及水雨情测报系统维护费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84万元,主要是增加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77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1.4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1年预算数为3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7.5万元,主要是减少农村饮水第三方管理费、享水谷共享农庄供水工程、等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7.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2.52万元,主要是减少屠宰场管线延伸工程项目、新政水厂供水巩固提标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是减少1名驻村工作队员补助及3名帮扶责任人差旅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万元,主要是有两名干部调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三、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3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2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8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2.5万元,占3.7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37.78万元,占96.2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1年预算数为8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2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4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4.1万元,主要是防洪堤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3.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8.68万元,主要是增加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污水收集管网(二期)项目及东河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款。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00万元,主要是污水收集管网(二期)项目科目调整,因此预算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万元,主要是预算经费减少。

六、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737.32万元。

七、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6368.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64.12万元,占19.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6.76万元,占46.58%;政府性基金收入2137.78万元,占33.5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八、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1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4万元,占7.98%;项目支出3817.33万元,占92.0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25.89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项目资金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53.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4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966.68万元、政府性基金2137.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水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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