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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8240885/2021-00410 分  类:部门文件 / 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8日 发文字号:保农字〔2021〕7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1号)、《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16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以经营管理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规范》执行。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培训主要任务如下:

(一)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遴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产业规模,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骨干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农民发展作用。

(二)开展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重点面向返乡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和农业产业。

三、实施内容与进度

高素质农民培育以经营管理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规范》执行。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项目资金35万元,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培训100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共100人,2期,按每人3500元标准补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综合素养占20%,专业能力占60%,能力拓展占20%。实习实训大于或等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线上学习大于或等于总学时的十分之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规模要求:种植业,1.蔬菜大棚2亩(合)以上; 2.露地常年蔬菜基地3亩(含)以上:3.水果基地或其他种植8亩(含)以上;养殖业: 1.生猪产业:年存栏肉猪25头以上、2.养牛产业:年存栏牛6头以上、3.养羊产业:年存栏肉羊20只以上,4.家禽产业:年存栏肉禽300羽以上或年存栏蛋禽200羽以上。

(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6月底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培训规范》精心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形式、明确具体要求。

(二)认真开展培训工作(7月-12月)。

1.做好需求调研县农业农村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需求调研,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培训规范》要求,明确遴选培训机构方式,选择有农业培训资质且有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的培训机构。建立遴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落实好公示、公告和签订培训协议(合同)等制度。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近两年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或处理的培训机构,不得承办培训任务。

3.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培训机构根据承担任务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反映组织领导、教学计划、培训形式、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计划需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

课程设置要紧密围绕我县主导特色产业,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鼓励按产业开设专班。围绕海南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农药化肥减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培训;开设转基因生物安全课程,提高农民对转基因生物的认知程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科学普及;开设金融支持类课程,将农担体系、金融机构里金融担保方面优秀师资纳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师资队伍;开设电子商务技能培训课程,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助推农产品上行。

    4.选准参训人员。采用“机构招收一批,县推荐一批,个人自主申报一批”方法遴选培训对象。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参加同一层次同一类型培训。

    5.规范开展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培训方案科学制定开班计划,并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里上报,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在线完成组班,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做好考勤登记。培训过程要做好拍照录像。县农业农村局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建立微信监管群,培训机构每堂课拍摄上课图片和小视频发到微信监管群。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6.做好考核评价。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7.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培训机构要制定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方案,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帮助参训学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民融资担保、电商运营等咨询服务,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学习。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8.培育档案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并保管好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后续指导服务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三)做好验收总结(2022年1月份完成)。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相关总结材料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厅科教处。   

四、资金管理

省财政厅下拨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35万元(琼财农〔2020〕1131号)。

(一)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二)资金支付。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快培育工作进度,县农业农村局在确定培训机构后,在开班前要将50%的培训资金预拨给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验收评估,对培训机构在培育资金开支的合规性、合理性提出评估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在项目验收评估的意见支付培育经费。

(三)强化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县农业农村局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加强工作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落细《培训规范》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课程设置和培训对象必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顿。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每个培训班在线评价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加强信息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四)加强宣传总结。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高素质农民成才成长成就故事。推进名师、名课建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档案目录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计划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


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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