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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08240885/2024-0001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发布机构: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8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未做到“学思用”贯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县内成立海南大学保亭研究所。二是完成南林乡魔芋初加工厂建设。三是积极对接县热作所、海南大学保亭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对接,推进保亭红毛丹保鲜技术研发。四是出台并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二)关于推动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2022年槟榔整治任务进行全面核查,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复耕复种现场指导,指导结合土地实际情况耕地种植作物并讲解土壤改良技术,因地制宜探索推广稻菜轮作模式或综合种养模式产业。二是截止9月25日2023年基本农田种植槟榔专项整治任务1200亩,已清理2375.37亩,完成任务率197.62%。三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已调度28次,通报9期。4.什玲镇已复合套种代替清理整治的700亩地块已全部整治完成。

(三)党组决策不科学,导致定量检测仪器未投入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验室改造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二是已选聘“双认证”技术服务技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已完成固定资产清点和交接。四是已安装一台气相色谱仪和一台液相色谱仪。五是已选聘专业公司办理仪器安全辐射许可证及辐射源转让手续。

(四)推动农产品检测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300批次样品进行定量检测。

(五)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9月1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县2023年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二是于9月1日局党组会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时刻关注涉农领域新闻舆论动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引导,确保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下属中心均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三是完善并于9月20日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六)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治”专项行动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省厅暗访组第一轮和第二轮暗访问题整改工作,分别于7月7日、8月11日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省厅。二是分别于8月、9月、10月组织县住建局、县生态局等单位开展对各乡镇暗访工作,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已督促保城镇西坡村委会西老下村、什布村等美丽乡村完成人居环境整改工作。四是已起草2023年人居环境年终考核方案。

(七)水稻机械化插秧任务推广进展缓慢,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巡察问题整改职责分工,明确由吴凌玲、符勇、黄进强、李善泽、李庆学、冯海山、李环、卓祥珍等9名干部分别负责1个乡镇,做到责任到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机插插秧任务。二是加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已下拨部分资金开展该项工作。三是举办现场观摩会3次,在什玲田洋及六弓田岸田洋举行两场水稻机插观摩会,同时在大本田洋举行1次直播水稻观摩会。四是中心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发动农户参加机插工作35次。

(八)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未完成年度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联系农业企业参与秸秆收储转运点建设合作和对接资规局选址建设我县秸秆收储回收点。二是向全县秸秆网格员发送推送“秸秆禁烧 保护环境”“焚烧秸秆 国法不容”等短信宣传内容,印制宣传横幅开展宣传。三是已督促保城镇对西坡村秸秆存储转运点进行清理整改。

(九)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31日,已全面完成12个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化项目建设补贴发放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报告本中心重点工作进度,梳理当前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分工、下一步计划,保证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十)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存在弄虚作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导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回收工作,完善回收点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各乡镇积极组织农业面源协管员到各主要田洋回收农业废弃物,1-10月份各乡镇目前回收废弃农膜约160.9吨。二是7月以来,每月对各乡镇农膜回收开展督查工作,未发现台账有弄虚作假情况。三是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十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中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已达到100%,于9月26日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二是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与资规局沟通将该项目纳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发边界外产业目录》,在什玲镇村庄规划编制中统筹研究,已通过专题会审议通过。待什玲镇政府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村规调整确定后,按程序加快推进配套道路硬化处理。

(十二)休闲农业、热带果蔬、南药开发三大产业的工作推动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三道镇甘什村委会什进村和首弓村委会什准下村、什玲镇排寮村委会什教村、南林乡南林村委会什龙村、响水镇金江居十五队等5个省定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完成整体进度100%,省级1000万元已支出完毕。药溪谷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除了未下达的建设用地外其余已完成100%,新完成沉香30亩种植工作。七仙岭全球热带水果博览中心项目核心区(一期)项目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无土栽培蔬菜基地建设的智慧光伏大棚+现代种植技术项目整体进度完成100%。二是依据县全产业链方案对三大特色产业项目库进行调整。三是明确三大产业分别由吴浩立、王芝芝、王绥先等同志具体负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三)未按规定管理、移交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9月1日党组会组织集中学习国有资产相关文件规定,安排黄文静同志负责具体对接清点、移交有关固定资产,并完成清点移交工作。制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十四)未按规定盘亏、报废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7日已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二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每周学习会,对《保亭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中“第六章 资产管理控制制度”进行学习并严格落实,安排专人做好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调拨、处理等工作。

(十五)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农综中心将举一反三,全力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强化责任担当,不定期召开推进会,项目跟踪人汇报项目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加强现场抽查的力度。三是对施工进度缓慢的施工队进行约谈,将2个施工队列入不诚信单位。四是针对不按图纸施工的问题农综中心已组织施工队核实,并拆除不合格的标段进行重建,做到立行立改;针对施工进度缓慢和超期的施工队,农综中心主任已约谈施工队要求马上整改;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督查、抽查,确保项目质量,进度按期完成。五是2011-2012、2019-2021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移交给所在乡镇,水利设施的管护应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维护和清理;2013-2018年项目尚未验收,县农综中心加强与乡镇沟通,利用“三冬”之际组织人员对水利渠道进行清理淤泥除杂草,有计划地修复破损的水利渠道,2023年农综中心已实施3000亩的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修复了部分破损的水利渠道。

(十六)履行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毛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方案时间间隔较长以及场地条件限制等因素,工程局部内容暂时无法实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施工方申请并征求了设计、监理、什玲镇和村民意见,确定施工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进行部分变更,并向我局提交了工程联系单申请工程设计变更。经现场核实,我局已于2023年3月21日,在局党组会中审定保亭县什玲镇毛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事宜,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审议通过后,同意对部分工程建设内容予以调整。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21日竣工验收。二是2023年以来,分管业务领导及业务员督促项目监理并一同到现场监管,次数达20余次。三是已指定专人吴浩立同志作为责任人具体跟踪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十七)项目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

整改落实情况:县农服中心于7月21日召开支部委员及班子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由主要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八)采购方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整改落实情况:县农服中心于7月21日,召开支部委员及班子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7月26日,由主要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九)农业生产用药安全宣传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7月以来,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到新政镇、响水镇、南林乡等各乡镇,结合各村委会举办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班平台,开展了5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班,共360余人参加;10月26日-27日,举办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共70余人参加。二是组织中心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及禁用农药名录清单2100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600本,海南省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操作手册800份,实用性宣传品雨伞、T恤等。三是已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农业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29批次,并向农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讲解相关违法案例,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作用。2022年我县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案件共27件,2023年查处5件,2023年较2022年案件数下降81.5%。

(二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巡察问题整改职责分工,明确由吴凌玲、符勇、黄进强、李善泽、李庆学、冯海山、卓祥珍、李环、施雪秋等同志分别负责1个乡镇,做到责任到人,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二是在什玲八村举办现场参与报废补贴的拖拉机拖车观摩会1次。中心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发动达到报废期限到农用拖拉机机主参与报废更新补贴68次。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完成18台到期农用拖拉机拆解工作,并发放报废补贴。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改情况

(二十一)党组落实干部管理责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于10月11日由党组书记对负责对接本轮巡察工作的个别班子领导及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县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9日针对迟到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并组织全干部学习单位内控文件 ,修订完善《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请假管理制度》。

(二十二)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3年9月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修订完善《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十三)下属中心领导班子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并呈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于11月12日审议通过。二是严格落实《保亭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于8月28日、11月21日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班子议事制度及县人才引进等系列文件。

(二十四)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10月16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二是明确下属中心提交局党组和班子会讨论事项范围。三是指导下属各中心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并于11月12日报局党组审议通过。

(二十五)机关党委职责空转,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于11月14日完成换届;农检党支部成立11月13日,12月28日完成党委换届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已分别到各中心开展指导工作5次。

通过巡察,我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61516;邮寄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中心一楼);电子邮箱:btagr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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