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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索  引  号:008240885/2024-0004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布机构:

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为: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水务、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协助依法拟定水务发展规划。

   (二)依法依规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落实全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以及全县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水环境生态保护、城镇污水处理与回用等水务发展规划。

   (三)落实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具体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落实水利工程移民建设项目;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

   (五)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小水电绿色发展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农村人畜饮水工作,保障用水安全。

    (六)落实水务实施的管护,水域和岸线规划,以及县内河流、湖库的治理和利用;协助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七)实施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水务工作,开展全县重大水务工作项目对外合作;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

   (八)负责全县蓄水、供水、排水、防洪(江堤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务设施的建设和管护。

   (九)负责协助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城乡供排水行业的安全管理。

   (十)负责全县已建水利工程(中小水库、水库灌区、堤防)运行管理和养护维修;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水库、堤防、滞洪区安全检查,做好报讯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全县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水务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水务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协调项目安排、筹办项目相关会议等综合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能,县水务服务中心内设六个职能岗:办公室、水资源水土保持室、水利建设与管理室、供水节水管理室、规划计划室、宣传政策法规室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单位本级,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25.8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962.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547.42万元、上年结转43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853.91万元、上年结转243.46万元;支出总计12962.9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5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62.91万元、农林水支出523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65.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8.28万元,主要是建设工程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万元,占0.44%;卫生健康(类)支出50.52万元,占0.57%;节能环保(类)支出3953.53万元,占44.59%;农林水(类)支出4798.21万元,占54.12%;住房保障(类)支出24.7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2万元,主要是今年的养老缴费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1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死亡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万元,主要是今年的缴费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今年的缴费基数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972.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0.83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幸福河湖建设等工程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218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80.56万元,为今年新增加预算科目,主要是合口河、藤桥是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2024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0万元,为今年新增加预算科目主要是结转上年合口河、藤桥是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8.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24万元,主要是有新增调入人员。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688.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2.38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预算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是本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32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是今年调整功能科目分类。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05万元,主要是今年调整建设项目功能分类。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7.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7.44万元,主要增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0万元,主要是减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今年调整功能科目分类。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主要是今年的缴费基数增加。

三、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62.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主要是增加治水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保有量4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97.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64.93万元,主要是减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62.91万元,占89.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34.46万元,占10.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62.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67.91万元,主要是增加保亭县新政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政水厂至保城镇)等项目建设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工作资金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2.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94万元,主要是新增上级下达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1.52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上级下达资金。

六、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5925.86万元。

七、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289.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5.77万元,占3.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9.21万元,占40.65%;政府性基金收入8044.6万元,占56.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44.04万元,主要是增加保亭县新政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政水厂至保城镇)等项目建设资金。

八、关于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296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36万元,占2.8%;项目支出12600.58万元,占97.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26.62万元,主要是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保亭县水务服务中心4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955.43万元、政府性基金3853.91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14个,均实行绩效模板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31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水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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