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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县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企业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0885/2024-0028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企业的公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废旧农膜规范化回收转运处置,现就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公开遴选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膜回收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采购方要求,重点对保亭县域各乡镇集中回收的废旧地膜进行分类、转运(清运)及处置。

2.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及清运车辆等规范化开展回收转运处置工作,过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规定,不造成二次污染,做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运用市场机制开展专业化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将其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

4.建立完整的回收登记台账,并做好有关相片存档、工作总结,装订造册。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服务工作。

四、报名要求及提供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单位简介

4.具有履行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格条件和相应资质(注:提供复印件)。

5.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注:提供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提供近三年开展同类服务业绩材料(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8.提交用户需求响应表(详见附件1)。

9.提供报价单(详见附件2),报价要求:以每吨单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分类、转运、处置等环节涵盖人工、材料、运输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的包干价格。

10.报名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或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文件一式三份,内容不得更改,以密封形式提交。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另装。提供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PDF格式),与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三)在符合报名资格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资质条件、服务能力、业绩、报价等综合评定,择优评选1家服务企业。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七、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57号(保亭县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辛工; 电话:18789283272。

                                           保亭黎族自治县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用户需求响应表.wps
附件2:报价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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