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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开遴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加茂镇什坡洋、响水镇什好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0885/2024-0074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发布机构: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加茂镇什坡洋、响水镇什好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加茂镇什坡洋、响水镇什好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保农字〔2024〕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中心拟开展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加茂镇什坡洋、响水镇什好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上述工作的承担单位各一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1.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兴东路老图书馆县农综中心办公室三楼报名。

2.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83668946/18889338322。

三、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四、项目基本情况

高标准农田地块面积150亩,位于我县加茂镇和响水镇,项目总投资124.2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费用107.07万元,包括采购生物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及施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的支出,及项目其他费用17.17万元(含施工招标代理费16060.95元和监理费25697.52元),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资格和监理单位具有农林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且有类似项目代理和土壤改良监理相关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并在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后续服务。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报价,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价按折扣进行报价)。

(三)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五)近5年内承担过3项以上关于海南省内相关的项目。(合同及成果加盖公章)

六、报名事宜 

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携带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副本)、工商执照(副本)、项目经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等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加封面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将对来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进行审核一致后,方可进行报名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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