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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索  引  号:008240885/2025-0009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发布机构:


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承担全县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3、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相关业务工作。

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和检验检测报告。

5、协助制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编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等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3.4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6.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6.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76.72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6万元、农林水支出236.62万元等、住房保障支出10.1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2万元,主要是检测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3.02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6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236.62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10.12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与上年数据对比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与上年数据对比,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

公用经费1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护维修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工会经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5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0团组:目的地为,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不安排三公经费。

(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三公经费。

五、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无与上年数据对比,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数据对比,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数据对比,2024年没有涉及此类项目。

六、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53.44万元。

七、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76.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76.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2万元,主要是检测经费增加。

八、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7万元,占52%;项目支出131.65万元,占4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22万元,主要是检测经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中心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6.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2个,均实行绩效模板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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