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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索  引  号:742558871/2022-00075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保亭县就业局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0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从事保洁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保亭县芙蓉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2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98-83668257。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保亭黎族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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