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海南省新修订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的通告
索 引 号:008240658/2023-0013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2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用海南省新修订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根据海南省人才工作安排,2023年6月1日起,保亭县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将使用省级修订后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并在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批系统(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同步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情形导服
申请单位通过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端口申报,并根据申请员工实际情况按照情形导服进行勾选(可多选),系统自动匹配所需材料。
二、简化申请材料
(一)取消5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人员花名册》《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表》。
(二)优化7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提交次数,首次申请时应上传,后续申请可不上传,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创业企业法人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备案证明、事业单位编制方案或法人证书(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申请)、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三)调整2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初次和后续申请均需上传,包括:《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含单位承诺和个人承诺)、单位公示情况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中“引进人才住房核发”模块中即将于6月1日起自动限制人才引进时间满5年的住房补贴申请,缓冲期3个月,即5年期满后延3个月申请完毕5年内的住房补贴,超过5年3个月的系统将自动限制申请。为便于高效服务,请我县涉及上述情况的引进人才及用人单位及时提交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二)审批流程中去掉“特别程序”环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全部流程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提示“办结”,“办结”后底层数据将在系统数据库中固化,无法修改。请广大人才及用人单位准确填报有关申请信息,如“本期申请月份”“单位银行账号”等。
四、咨询电话
保亭县人才服务“单一窗口”:0898-38660701
附件:1.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业务申报指南
2.保亭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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