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发放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见习基地新增41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
索 引 号:742558871/2023-00405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就业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拟同意发放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见习基地新增41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19〕1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造青年人才“蓄水池”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金额为每月1344元、每月1480元(12月开始,海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0)和每人1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按每人每月100元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的标准,后续以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申请新增王惠等41名青年见习生初次补贴,经审核通过,同意发放王惠等41人新增见习生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共计63576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2209。
附件:青年见习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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