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优化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申办事项有关工作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0658/2023-00259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发布机构:关于优化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申办事项有关工作的公告
为推动我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办事项办理规范化、便捷化,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和《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委办〔2018〕95号),现就优化调整我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办事项公告如下:
一、材料优化调整
(一)自2024年1月起,首次申请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由提供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调整为提供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
(二)自2024年1月起,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的,由提供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租赁合同与租赁发票分别调整为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备案证明、租赁备案证明。
二、受理时间要求
(一)原则上自2024年1月起,不再受理跨年度申请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二)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材料统一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线上受理。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受理相关材料的时间为每季度末后10天;购房补贴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相关材料的时间为每年1月份。
咨询电话:0898-83668156;0898-38660701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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