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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指南及保亭应用场景

索  引  号:008240658/2024-0007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布机构: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指南及保亭应用场景

一、社保卡申领

(一)申领对象

1.本省户籍人员;

2.持有本省居住证人员;

3.持有本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

4.参加本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国公民;

5.本省学生(含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6.经本省人才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

7.领取本省财政惠民补贴人员;

8.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符合本省优待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

9.其他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以上社会保障卡申领对象的认定方式,原则上以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认定数据为准。认定数据尚未共享的,由申领人凭相关合法有效证件予以证明。

注:已申领过海南省社保卡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二)提供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标准相片1张;

2.他人代办: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领人社保卡标准相片1张、申领人的委托书或代理双方的关系证明(或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进行办理);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代办: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成年人社保卡标准相片1张(未满7周岁儿童可不提供相片,不提供相片的社保卡上将无相片)、代理双方的关系证明(或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进行办理)。

办理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港澳台护照除外)。

提供相片要求:社保卡相片标准采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具体要求: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相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且无反光,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纸质版相片尺寸为32mm×26mm,电子版相片尺寸为宽358像素×高441像素,DPI分辨率必须达到350以上。

(三)办理方式和流程

1.自助机即时申领:支持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16周岁以上本人办理。申领人在自助制卡机上读取身份证,经人脸识别通过后,填写完善信息,现场即时制卡,当场领卡。

2.人工窗口。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相片自行到保亭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服务窗口我县12个合作金融机构网点(详见附件1)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30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理地点领卡或申领时可申请邮寄(仅支持本人,申领时申领人需签订邮件承诺书)方式领卡。

     3.个人网上申领。个人网上申领支持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成年人本人办理。申领人可通过“海南一卡通”APP、“海易办”“海南人社网上业务大厅”“海南农信手机银行”APP等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上传申领材料,填写完善信息,选择领卡网点后,提交制卡申请。制卡完成后(制卡周期30个工作日),申领人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选定的网点领卡或申领时可申请邮寄(仅支持本人,申领时申领人需签订邮件承诺书)方式领卡。

    4.单位批量代办申领。代办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居(村)委会)等提供批量代办申领人员花名册,代办单位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和个窗口批量领取《申领登记表》,组织申领人提交材料和填表,代办单位回收申领登记表批量提交保亭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制卡(制卡周期30个工作日)。制卡完成后,代办单位通知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保亭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服务窗口。

    注:行动不便或居住外地的人员可委托他人领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代领,代领提供材料详见申领指南第(二)条。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83665705/83668451。

    二、保亭应用场景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实现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领域身份凭证用卡,办理各项业务,办理各项业务(社会保险、劳动仲裁、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等)。

    (二)就医购药。实现社保卡在全县14家定点医疗机构56间卫生室办理挂号就诊、住院登记、缴费结算、购药取药、查询打印等就医全流程应用。 

    (三)定点药店购药。实现社保卡在全县18家医保定点药店购药(详见附件2)。

    (四)公积金服务。实现社保卡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公积金个人其他资料变更、异地转入业务等38项服务管理事项。

    (五)政务服务。实现社保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六)文化体验。文化体验实现社保卡在县图书馆办理读者注册、图书借还等。

    (七)待遇补贴发放。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各类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就业创业补贴、社会保险待遇、各类教育补贴、残疾人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大学生下基层服务人员工资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八)旅游观光。我县海南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5A)、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5A)、神玉岛文化旅游度假区、保亭茶溪谷、七仙岭温泉国家森林公园(4A)、七仙岭全球热带水果博览中心、民族博物馆已纳入海南社保卡一卡通旅游年卡,购买299元/人/年,可使用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入园畅游,除此之外还可畅游全省40多个景点。

    (九)酒店住宿登记。实现社保卡在全县55家酒店办理住宿登(详见附件3)。

    (十)残疾人服务。实现社保卡办理残疾人新证、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

    (十一)红十字会服务。实现社保卡办理红十字会个人会员申请志愿申请、志愿者岗前培训等服务事项。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实现社保卡办理残疾人等级评定及办证补贴对象身份认定、查阅退役士兵档案以及通过社保卡发放各类退役军人事务补贴。

    (十三)社保卡一卡通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清单》,持社保卡在全县37个部门(576项)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1:保亭县社会保障卡线下即时制卡网点.xlsx
附件2:定点药店明细.xlsx
附件3:酒店旅租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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