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发放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服务中心1家见习基地新增1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
索 引 号:742558871/2024-0038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就业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拟同意发放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服务中心见习基地
新增1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19〕1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造青年人才“蓄水池”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金额为每月1480元、每人1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标准,后续以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现申请新增张越璇1名青年见习生初次补贴,经审核通过,同意发放张越璇1人新增见习生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共计1580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2209。
附件:青年见习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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