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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通告

索  引  号:scjdglj/2023-0026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通告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的精神,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市监计量〔20231号)要求扎实有序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市场计量秩序,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电力资源使用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强制检定范围

对于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实施强制检定。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 

二、强制检定任务承担机构

全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工作暂定由海南诚胜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三、强制检定工作安排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对2023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充电桩实行运营前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发现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结合工作任务和地方实际,分区域分时段有序推进强制检定工作保障检定工作进度,争取在2023630日前分步实施完成存量强制检定。

四、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企业或个人) 应如实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按照强制检定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配合工作,不得以拒绝、推诿、临时停用等方式干扰强制检定工作。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按照规定时间整改或更换设备并申请复检。

各充电桩运营单位通过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36.101.208.183:6081/cmiims/a/login)进行备案、申请检定 ,强制检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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