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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第一阶段问题燃气器具“清零”行动

索  引  号:scjdglj/2024-00383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发布机构:

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第一阶段问题燃气器具“清零”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问题燃气器具清零工作的通知》(琼市监质监20246号)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整治我县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5月6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志召开专项调度会议,指定专职责任领导云海统筹协调问题燃气器具“清零”工作,并要求质标室工作人员、9个乡镇市监所所长和负责人以及技术所所长积极配合“清零”工作各项任务。

二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5月6日我局印发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问题燃气器具清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各阶段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质标室组成专项检查组,调度各所精干力量,每周到各乡镇开展整治工作,要求各市监所根据经营户情况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并将整治结果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是有序开展整治工作。本次问题燃气器具“清零”工作按周分为8个小阶段,每周向全局通报“清零”整治进度。第一阶段以5月6日为起点,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次,排查燃气器具经营户98户,发现不合格线索3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问题燃气器具整治工作,同时强化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工作中,对销售主进行教育引导,加强燃气器具用品质量安全宣传,以提升销售主体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清零”行动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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