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的提示(2024年第10号)
索 引 号:scjdglj/2024-00562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的提示
(2024年第10号)
夏秋季节是我省台风频发季节,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由于汛期天气湿度大,食品、水源容易受到细菌、霉菌以及各种化学物质的污染,造成食品的霉变和腐败,为保障汛期食品安全,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保亭县食安办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保证食品原料安全和加工用水卫生
洪涝灾害可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农作物霉变、牲畜疫病或死亡等,水和食物可能被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物、重金属等)污染。食用这些食物后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引发腹泻、痢疾等,甚至传染性疾病流行。
为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不使用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腐败变质食材以及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肉类等食品原料。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食品生产者要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特别关注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成品等因储存不当受到洪水浸泡、出现腐败变质等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食品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接触过洪水后要洗手。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消毒杀菌。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孽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地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三、食物要烧熟煮透并合理储存
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粘、发霉等,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吃生的动物性食品。洪涝期间,食物不易保存,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伏天人体大量出汗,胃肠道蠕动减弱,消化功能减退,易出现食欲不振、厌食等情形。要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蔬果兼顾,特别要保证孕妇、少年儿童及老年人的营养摄入。此外,要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如有不适须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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