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
索 引 号:scjdglj/2024-0067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
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
各电商平台企业及合作商、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线上经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等行为,加强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全面筑牢安全监管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电商平台企业及合作商、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发出以下告知:
一、电商平台企业及合作商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一)完善信息发布规则。要在平台规则中明确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二)强化技术处置措施。构建识别非法改装、“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的专业大数据模型,提升内容审核能力;要加强技术巡查,对改装关键词保持高风险审核,即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依法依规向监管部门推送违法违规线索。
(三)加强日常引导和管理。要加强自身及平台内商家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管理,不得向快递企业交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二、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安全管理要求
(一)落实车辆审查备案程序。迅速建立并落实配送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积极采取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匹配情况;全面检查骑手使用电动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对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三)优化完善配送机制。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优化考核规则,将配送骑手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四)加强骑手教育管理。要加强对骑手的政策宣贯,尤其是对新入职骑手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抓好日常教育和重点教育,对违法行为高发、事故风险高的骑手采取提示警示、安全教育、线下培训等方式,督促骑手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出现不依法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约束性管理措施。
(六)鼓励创新模式。鼓励即时配送企业、配送合作商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及智能头盔,推广共享换电模式。
希望广大电商平台企业及合作商、即时配送企业及配送合作商,深刻认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全力以赴推动消除网络零售和即时配送环节存在的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告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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