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索 引 号:btxsthjj/2025-0034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2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我局拟处置一批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质的专业资产回收公司对已报废的56件固定资产(详见附件)进行回收,有意向的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根据资质、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局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方式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桃源路桃源小区商铺二楼
邮编:572300
联系电话:0898-83666242,联系人:彭女士
六、其他
1.回收的报废资产以现场现状为准,无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
2.此次回收因拆卸、提货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回收方负责,并负责对现场物品和现场遗留垃圾进行整理和清运。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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