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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索  引  号:wsjkwyh/2024-00300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保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按照文件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二)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四)完全失地农民;

(五)随军家属;

(六)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从事保洁、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女16-50岁、男16-60岁;

(二)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要求:后勤保障具有水电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

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898-83669506;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保亭县妇幼保健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保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保亭黎族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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