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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人民医院就诊卡余额退费的公告

索  引  号:wsjkwyh/2024-00323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保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人民医院就诊卡余额退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县人民医院自2024年8月7日开展“就诊卡”余额退费工作以来,退费工作进展缓慢。为进一步保障“就诊卡”持卡人的利益,加快退费工作进度,县人民医院将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持我县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人员的社保卡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就诊卡”余额退至持卡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公告事项

(一)“就诊卡”持卡人的社保卡状态正常且已激活的,在县人民医院完成银行转账后,可正常使用“就诊卡”内余额。

(二)“就诊卡”持卡人的社保卡状态正常但未激活的,或社保卡已激活但状态为待启用的,需先到办理社保卡的银行或银行就近网点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在县人民医院完成银行转账后,方可正常使用“就诊卡”内余额。

(三)“就诊卡”持卡人的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或未在我县办理社保卡的,不在此次退费人员范围内,仍可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办理退费手续。

二、公告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

(二)公告期间,“就诊卡”持卡人仍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就诊卡、银行卡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办理退费手续;若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就诊卡”持卡人的上述材料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书办理。

(三)公告期间,“就诊卡”持卡人对通过社保卡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退费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县人民医院;无异议的,县人民医院将于公告结束后进行退费。

三、联系电话及联系时间

(一)联系电话

退费问题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财务科0898-83661270

社保卡有关问题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98-83665705

(二)联系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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