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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幸福河湖田滚河(九香溪段)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代海南滔颐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索  引  号:008240850/2025-0008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3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3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幸福河湖田滚河(九香溪段)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代海南滔颐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近期,我中心将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幸福河湖田滚河(九香溪段)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结算审核工作,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中心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幸福河湖田滚河(九香溪段)建设工程

二、投资规模

总投资1752.36万元。

三、服务内容

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资格条件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海南省诚信档案备案手册。

(三)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列入县失信黑名单企业不接受报名。

五、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报名人承诺书(承诺内容应包括:1.单位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2.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单位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四)项目机构人员信息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

(五)报价函,依据相关收费文件,下浮报价。

所有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处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六、选聘方式

(一)综合评审与优选‌:

业主单位将对所有报名的单位进行细致评审,评审内容涵盖单位的‌资质条件、过往业绩、信用记录及报价方案‌等,以确保全面评估各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基于综合评审结果,将择优选定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选聘的结算审核工作。

(二)‌公示与正式确定‌:

选聘的结算审核工作将在‌保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定时间的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的监督。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结果的,该单位将被正式确定为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报名时间

2025313日至20253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只接收现场报名材料,不接收网上、邮寄等方式报送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报名地点

海南省保亭县西环路奥兰花园小区

九、公告发布单位

本公告由保亭县水务局代海南滔颐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889667332

海南滔颐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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