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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海垦·安悦阳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xzspfwj/2023-0022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垦·安悦阳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春元雅居项目位于保亭县保城镇城北社区西侧,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健规建字第469029201800025号)。在2023年3月向相关部门申请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经2023年3月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2023年第四次专家评审会》第一项议题审议通过,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此次变更平面布局:(1)修改后中间区域增加板楼户型,高层建筑间距增大,作为公共活动开敞绿化空间,设置中央景观轴,小区品质提升,进行立面优化;(2)商铺建筑:原有商铺建筑位置不变,将原批复分段式商铺整合,利于集中、管理;(3)出入口位置:修改后主要出入口设置于西北侧,高差小,实现通透,东北侧独立商铺出入口;(4)住宅建筑:修改前中间区域为塔楼,建筑体量大,建筑间距小,建筑立面单一,对建筑通风和景观视线存在遮挡;(5)建筑户型:修改前户型数量为1105户(其中100㎡-602户;120㎡-503户;),调整后户型数量为1131户(其中100㎡-633户;110㎡-110户;120㎡-388户);(6)取消幼儿园配套设施;

    二、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159654.95㎡变更为141913.04㎡,减少17741.91㎡;计容建筑面积由123054.99㎡变更为123011.71㎡,减少43.28㎡;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6599.96㎡变更为18901.33㎡(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658.17㎡,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4243.16㎡);绿地率由35.3%变更为35.25%,减少0.05%;建筑高度由44.8米变更为43.8米,降低1米;建筑密度由21%变更为19.35%,减少1.65%;建筑占地面积由13432.41㎡变更为12805.08㎡,减少627.33㎡;容积率保持不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519日至2023529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btshenpijugui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保兴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立项规划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38661537  联系人:杨辰

附件:海垦·安悦阳光项目修规及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含修改技术论证报告).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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