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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春元雅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xzspfwj/2023-0023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春元雅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春元雅居项目位于保亭县保城镇城北社区西侧,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健规建字第469029201800025号)。在2023年4月向相关部门申请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经2023年4月2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县新星农场第五片区连队规划(2022-2035)等事宜》会议第十一项议题《审议春元雅居建筑方案设计(变更)及论证报告事宜》审议通过,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此次进行1#、2#沿街商业材质变更,5#减少种植屋面,绿地率减少,减少3#、4#一层住宅全部阳台;

    二、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41867.33㎡变更为41072.29㎡,减少795.04㎡;计容建筑面积由29051.65㎡变更为28846.46㎡,减少205.19㎡;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2815.68㎡变更为12225.83㎡,减少589.85㎡;建筑密度由24%变更为22.32%,减少1.68%,绿地率由45.5%变更为45.89%,增加0.39%;

    三、变更后项目容积率等主要指标均保持不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522日至2023530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btshenpijugui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保兴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立项规划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38661537  联系人:杨辰。

    

  附件:春元雅居变更设计方案.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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