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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海垦•安悦阳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xzspfwj/2023-00436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垦•安悦阳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

    海垦•安悦阳光项目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环路南侧,该项目于2023年06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9029202320005号)。在2023年10月向相关部门申请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经2023年10月17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议保亭县新星农场沿街立面改造项目等事宜》会议第二项议题《审议海垦•安悦阳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变更)》审议通过,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变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255.43平方米,调整后为142168.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增加192.04平方米,调整后为127861.92 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123011.71平方米,无变化;地上不计容面积增加192.04平方米,调整后为4850.21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增加63.39平方米,调整后为14306.55平方米;总户数减少2户,调整后为1129户;建筑基底面积减少59.28平方米,调整后为12745.8平方米;建筑密度减少0.08%,调整后为19.27%;

    二、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主要指标均未发生改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至此2023年11月15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btshenpijugui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保兴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立项规划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38661537  联系人:杨辰


附件:变更后海垦·安悦阳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变更文本).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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