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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黎轩酿酒厂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后公示

索  引  号:xzspfwj/2026-0013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1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1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黎轩酿酒厂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批后公示


黎轩酿酒厂建设项目位于保亭县保城镇东郊新星农场二区部海南黎轩酿酒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5年8月0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9029202520024号)。现该项目于2026年5月21日取得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将消防控制室由2#楼调整至1#楼内,及增加室外箱式发电机房。

二、1#楼取消了电梯,变更为杂物间,原电梯井道出屋面部分取消。

三、3#楼第四、五层走廊栏杆,由砖砌栏杆变更为不锈钢栏杆。

四、3#楼无机房电梯修改为有机房电梯,屋面消防水箱变更为成品水箱,原屋面消防水箱修改为出屋面楼梯。

五、3#楼地下室经结构专业重新计算后增加了三根柱子,柱子凸出外墙面导致地下室面积增加 0.17 平方米。

六、3#楼地面部分经结构专业重新计算后,电梯处柱子往下移动了 100mm 导致面积增加 3.95 平方米。 3#楼建筑占地面积由313.41平方米变更为313.574平方米。

七、总建筑面积由3727.4平方米变为3740.11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504.39平方米变更为3508.3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223.01平方米变更为231.77平方米,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不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521日至2026529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btshenpijugui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七仙广场南路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83660082  联系人:胡振邦


附件:黎轩酿酒厂建设项目工规变更及蓝图.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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