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4-0001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强化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和落实政府有关文件,我局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紧紧围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2条,发布公开征求及反馈8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篇,发布住房预售类信息1条,财务决算及财务预算公开9条,全年承办县第十六届三次人大代表会议建议2件、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和归档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文件公开属性审查、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明确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
(五)增强公开意识
认真学习《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县相关文件精神,各岗室的公开意识逐渐增强,及时采集和发布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和培训仍需加强。由于住建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与水平,提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信息公开仍需规范化管理。下一步要梳理所掌握的住建部门重点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布,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归集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公开透明化。
(三)信息公开协调联系仍需加强。下一步要及时将我局各岗室及下属单位生成的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以便公众及时查询,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文件对社会公众具有指导意义和帮助的信息也要进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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