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种养业发展项目、边缘户边缘户种养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1079/2020-00258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保亭县加茂镇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1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1日 发布机构: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种养业发展项目、边缘户边缘户种养业发展项目的公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工作办公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第四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加茂镇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边缘户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贫困户种养业发展项目、边缘户种养业发展项目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1.贫困户种养业发展项目;2.边缘户种养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一是种养殖业,扶持贫困户、边缘户采购种植、养殖产业生产资料(如有机肥、复合肥、农药、种养殖种苗、冬种瓜菜所需地膜等相关生产资料);二是与产业发展相关配套(如生产饲料采购、平整土地、修建猪圈、羊舍、牛栏、农副产品加工设备、民宿及槟榔黄化病防治等)。
三、实施地点:加茂镇各村委会。
四、实施期限:2020年3月-2020年12月。
五、实施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人民政府。
六、责任人:张丛英。
七、资金来源:2020年第四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88万元,2020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8983万元,合计229.8983万元。
八、绩效目标:贫困户546户2155人平均节省1100元/人的生产支出。
九、受益对象:加茂镇贫困户546户2155人。
十、带贫减贫机制:其他。
公告期为10天(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公告内容即按程序实施。
监督单位及地点:加茂镇人民政府(保亭县加茂镇加茂大道47号)
监督电话:12317、83866583
邮箱:jiamaozhen@163.com
附件:1.2020年贫困户、边缘户购买基本生产资料补助的汇总表(第一批)
2.2020年贫困户、边缘户购买基本生产资料补助的汇总表(第二批)
加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2020年贫困户、边缘户购买基本生产资料补助汇总表(第一批).xlsx
2020年贫困户、边缘户购买基本生产资料补助的汇总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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