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选聘2023年基础设施项目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008241079/2023-0023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加茂镇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8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发布机构:关于选聘2023年基础设施项目质量检测
机构的公告
为保证我镇2023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请具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公司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事项及内容
加茂镇人民政府公开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对加茂镇2023年基础设施项目(8条路)进行质量检测,出具检测评定报告。
二、资质要求
(一)公司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乙级资质。
(二)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三、应聘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简历及近二年来的典型案例;
(六)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七)应聘机构收费报价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及节假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加茂镇人民政府二楼团委办(只接受现场报名)。
五、公示方式:
投标结果在加茂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六、联系人:
王女士;联系电话:18078994060。
七、其他
(一)应聘方提交所有资料无论应聘与否概不退还。
(二)招聘人确定后,加茂镇人民政府通知并与其签订检测合同。
(三)本公告由加茂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加茂镇人民政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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