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政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
索 引 号:008241095/2025-0000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新政镇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05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5日 发布机构:新政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4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新政镇人民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83886128/xzz83886128@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关于印发《新政镇人民政府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通知
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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