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76曲政线新建工程项目(保亭新政段)迁坟通告
索 引 号:008241095/2025-00019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新政镇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8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关于省道S376曲政线新建工程项目(保亭新政段)迁坟通告
省道S376曲政线新建工程项目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为推动该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项目地块内涉及坟墓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省道S376曲政线新建工程项目(保亭新政段)迁坟范围位于保亭县新政镇金江农场二十三队(位于新政村委会什问村小组、什漏村小组交界)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省道S376曲政线新建工程项目(保亭段)征收和收回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三、迁坟要求
(一)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墓,请各坟主务必于2025年3月24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新政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现场确认和签订迁坟补偿协议,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自行完成迁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搬迁的,按10000元/座进行坟墓搬迁补偿奖励,逾期不给予奖励。
(二)本次迁坟集中安置地点位于加茂镇生态公墓。如自主择地迁移的,不得在耕地、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公路主干线两侧等范围内安置,如果遇到政府开发项目征地的,不再对其进行补偿。
(三)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清理处置,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农户自行承担;对蓄意阻挠迁坟工作,影响项目建设的,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特此通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83886128(新政镇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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