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4-0028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规〔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285号),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办法》(保府办〔2021〕1号)工作要求,我县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实施、谁评估”的原则,组织9家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重点对2018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后评估。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保留2件,修订4件,废止4件,已被废止或已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继续执行,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订后继续实施,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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