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开选聘2025年保亭县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382-4/2025-0027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发布机构:中共保亭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聘2025年保亭县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主题出版物选配,不断丰富农家书屋内容供给,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保亭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配送项目。
2.服务内容:为保亭县60家农家书屋提供图书补充更新服务,具体包括:按采购方指定书目进行图书采购;将图书准确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各个农家书屋地点。
3.采购书目:采购书目已由采购方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的《2025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中选定。本次拟采购图书共计199种,4244册,涵盖文学类、少儿类、科学类、政经类、医药卫生类等类别。(具体书目及数量详见《2025年保亭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清单》)。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肆角整(¥152,437.40)。
三、项目要求
1.中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方最终确认的《2025年保亭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清单》所列书目、种类和数量进行采购。
2.必须保证所供图书为正版、全新、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须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将图书准确无误地配送至指定的60家农家书屋。
4.若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发现采购方选定的书目存在缺货情况,须立即告知采购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采购方确认调整书目种类及数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书目进行采购配送。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
3.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供应能力和服务保障;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文件:公司简介;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至少提供1-2项)。
3.报价文件:报价函(须包含总报价、计价方式、单价构成说明等)。
4.联系方式:明确的项目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电子邮箱。
5.装订要求: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1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用网上报名的,需将所有材料扫描成清晰PDF文件(单个文件或多个文件打包压缩)。
六、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星期一)至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报名方式及地址
1.现场报名: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五楼(文化艺术与版权印刷发行(版权)室)。
请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现场递交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
邮箱:348271500@qq.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5农家书屋采购配送报名-[公司全称]”。
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确保文件清晰、完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委宣传部文化艺术与版权印刷发行(版权)室。
电话:0898-83662324。
邮箱:348271500@qq.com。
九、选取方式和原则
1.选取方式:采购单位进行评审比选。
2.选取原则:
(1)资格符合性:仅对符合本公告第四条“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进行评审。
(2)综合评审:在资格合格的前提下,综合考量供应商的公司实力、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因素。
(3)合理报价:报价是重要评审因素。报价应具有竞争力,但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得存在恶意低价竞争行为。评审将结合市场行情和项目预算进行合理性评估。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或成本,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4)择优确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
十、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
2.无论中选与否,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采购单位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5年7月7日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