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征求《保亭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索 引 号:008240631/2023-00275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9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发布机构:关于征求《保亭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中“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四)抓细政策落实工作。各市县财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全面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培训,确保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修订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20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保亭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岗电子邮箱:bt83669393@163.com,并在邮件中标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意见建议”。
(二)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28号保亭县财政局三楼,收件人:农业农村岗,邮政编码:572300,并在信封上注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保亭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doc
附件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流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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