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8240607/2025-00094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保亭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8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县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2019年第40号令)、《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交规字〔2022〕463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授予初、中级职称评审权的函》(琼交人教函〔2023〕79号)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一)评审范围
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权限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要求,职称评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工商注册地在我县辖区的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到我局申报。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字〔2022〕463号)和《关于调整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交运科〔2017〕559号)等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2年或在五指山、琼中、保亭、白沙等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缩短1年。年。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依据评审标准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工作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报送相关材料。
(一) 参加职称评审的推荐函、参评人员推荐表(附件1)、公示证明材料(附件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提供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岗说明和证明,及申报人员的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
(二)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3)。
(三)《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三份(附件4)。
(四)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5)。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六)一张1寸彩色蓝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七)诚信承诺书(附件6)。
(八)有关工作经历、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报送至相应评审单位,材料填写、装订等要求详见附件7。申报所需表格可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baoting.hainan.gov.cn/)自行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检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 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受理评审范围内各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申报人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由评审单位通报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申报地点:保亭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302。
联系人:梁雪丹,电话:38669450。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格落实转评要求,不同系列、不同专业须先转 评后才能按照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一年后方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转评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具体按照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 大专、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参评人员推荐表
2.公示(模板)
3.职称评审委托函(模板)
4.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5.诚信承诺书
6.有关注意事项
7.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参评人员推荐表.doc
附件2.公示(模板).doc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4.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wps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有关注意事项.doc
附件7.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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