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选聘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工程测绘单位的报名公告
索 引 号:008240607/2026-00115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保亭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2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选聘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工程测绘单位的报名公告
为做好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前期准备工作,我局拟公开选聘工程测绘单位,对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开展土地测绘单位工作。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报名,最终按照资质、报价、业绩、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因素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
一、项目名称: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工程测绘;
二、项目规模:对2条农村公路工程的测绘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出具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测绘成果应满足城乡规划信息化要求。
2、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量比例尺为1:500,测绘成果达到相关质量、规范要求。
3、测绘单位提供测绘成果电子光盘1份,纸质版A3、A4各一式五份。
四、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测绘资质,参选单位信誉良好,未被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通报存在不良记录;
2.须签订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如中标)。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比选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内的一个月公司社保缴纳证明;
4.单位近期类似业绩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5.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合同价款以最新现行相关计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为基数,再按所报下浮率下浮后确定,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另装)。
6、以上条款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需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一)如以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期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报名,报名材料按第四点要求(除报价文件外)提供电子扫描件。
(二)报名及报价材料原件应在公告报名期限内寄出,邮寄送达天数不超过报名截止之日起5天,逾期报名材料作废)。
电子邮箱:btjt83669320@126.com;
五、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4日止(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保亭县城保兴西路107号交通运输局三楼308室。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海良 089838669450 18117743730
符 祯 089838669320 18689656155
附件:保亭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加茂镇、六弓乡)工程测绘单位报价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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