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价格比选采购(第二次)公告
索 引 号:wsjkwyh/2024-00185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保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价格比选采购(第二次)
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YCG-2024-018)拟组织院内招标采购,通过价格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比选项目的名称、采购预算、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YCG-2024-018
3.采购控制价:180000元,超出采购控制价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分包情况:一批不分包
5.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但不限于安防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等相关经营服务项目且符合采购需求的相关资质;
3.报价人需提供本项目执行标准目录内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设备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或未能出具季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需附函说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需清晰,材料不清晰将视为无效材料)加盖公章,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在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在比选同等质量、服务条件合格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合理价格较低的供应商;报价一致的情况下优先遴选参与我院前期市场询价的供应商。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6:3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1日16:30 时(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四、报价文件的数量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固定胶装。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报价文件的密封: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适当位置填写报价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中的大写和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五、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s://baoting.hainan.gov.cn)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www.btxrmyy.cn)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电话:0898-83661521
4.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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