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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2 16:0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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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亭县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898-83663603。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2016〕92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抓重点、促公开,抓解读、重回应,建平台、重机制,抓监督、求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我县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助力。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各乡镇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本乡镇的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专人承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各部门、各乡镇根据各自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服务制度,如县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县科工信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审批事项“十公开”制度》,六弓乡政府《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制度》等。

  (三)抓好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县政务中心、县编委办公室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编制全县权力清单39个和责任清单45个,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9个单位权力清单合计行政权力1565项,其中行政许可214项,行政处罚819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139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199项。45个单位责任清单合计主要职责466项,具体工作事项1593项;部门职责边界表35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65项,公共服务事项189项。

  2.县财政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除个别涉密单位外,全县103个预算单位(部门)已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6年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3.县环保局认真做好县域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每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利用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对外发布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总量减排监测考核体系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城污水处理厂4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结果。

  4.县国土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土地征收、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0多条,其中国土工作动态信息30多条,不动产登记信息3条,征地信息8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5条,矿产资源管理信息5条,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公示公告10条,行政处罚信息23条,行政审批结果80条,其他信息90多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多条,涉及部门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征地信息、部门预决算、土地出让等。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议、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重点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财务信息、案件公示等信息。对外公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查询电话和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举报。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7期655条,行政处罚信息10期39条。

  6.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条,涉及机构职能、国资监管、法规公文等,其中概况介绍1条,企业财务报表11条,法规公文11条。

  7.县社保局在社会保险业务大厅公开《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和4项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图,并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参保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发布社保信息,并每年邮寄社保个人权益清单。

  8.县民政局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结婚登记、收养登记和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教育救助等群众关注的民政事项审批流程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将每季度城乡低保新申请户审批公告、每月城乡低保停保减员花名册、年度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教育救助花名册以及申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情况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县地税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倾力打造“阳光地税”,利用网站、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活动等,加大涉及纳税人利益较广、时效性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各项政策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税惠民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地方税收情况报告信息12条,公告信息38条,简报信息103条。

  10.县国税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国税公信力。通过网站、微信、电视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涉税事项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营改增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设立咨询台向纳税人提供现场咨询。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图册、流程表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及时做好政策法规的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突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增进公众对国家和省各项重要政策、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认识和了解。如县政府门户网站针对《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30余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我县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信息网络传播特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保亭县政府网、保亭宣传、保亭文化、保亭旅游、保亭消防、保亭招商、保亭农业等)、APP(谧境保亭)等现代网络新技术、新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我县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年底对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7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733件,招标采购信息92条,人事任免信息18条,执法监督信息26条,财政公开信息224条。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428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结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县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原则要求、受理形式以及审查、处理、答复、费用、监督等内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可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直接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对发生的复印、扫描、邮寄及传真等开支均由受理单位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对主动公开信息做到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实现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有效维护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多为兼职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

  2.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所需软硬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效率有待提高,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发布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功能需要升级改版。

  3.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报送更新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主动。

  4.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5.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继续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执法信息、政务服务、经济社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减税降费信息、国企运营监管信息、扶贫工作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就业创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公开工作,确保政府权力在社会监督下运行。

  2.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机构、充实人员,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公开领域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丰富信息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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